畢竟是一個對音樂過於執著,而後誤打誤撞成為一個樂團的身份,對於青春期的少年時光,在失序前都有重疊的身影。進入青春期之初,我也曾偷偷帶著吃兩個三號電池的CD Player到學校聽歌,那時候是一個P2P軟體延燒整個台灣的時代,所有你想聽的、不想聽的都會用盜版的方式出現在網路上(確實蠻糟糕的,但同時我買的或者收到的正版光碟也不少)
學會燒錄技術的我,曾經做過很多張莫名的混搭精選輯。從日劇主題曲到台灣地下Emo,偶像歌手的B side歌曲到動漫演奏曲,這些流行文化的音樂就這樣出現在CD裏。
之後手機變的高級,這些歌成為國中同學之間用藍芽傳接的社會資本。攀談和溝通的工具。縱然大多數時間,喧鬧的內容多是不成熟的詆毀嘲諷,或者以為自己收穫天長地久愛情的心情小語。
當耳機戴上時,我們能看見的景色,會比莫名紛擾又讓人難受的這些回憶好多了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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